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先锋创绩”活动的基本要求,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人生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革命本色。
二、努力工作,争创佳绩。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在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力争上游、勇攀高峰。
三、牢记党的宗旨,服务群众。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好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勇挑重担,任劳任怨。
四、遵纪守法,做好表率。按照《党章》和《教师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教师的灵魂塑造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团结、带动、影响其他教职员工为教育事业而努力工作。
五、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规范教学行为,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朽现象做斗争。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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