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市、县相关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重点对全县的农家乐、餐饮店、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对酒、饮料、蛋、米、面、油、糖、肉、肉制品、酱油、醋、蔬菜等重点品种进行了检查,确保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了以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保健品食品安全整治。此次重点对23家保健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标识》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全面的清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违法宣传和销售行为,维护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二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集中对全县的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从业人员172人均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检查中发现少数学校食堂未办理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部分食堂存在进货验收制度和验收台账不完善,工作人员未着装从业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三是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整治。此次检查餐饮单位167家,经查已取得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营业的153家,共有从业人员426人,已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的322人。有39家餐饮单位存在防蝇、防尘设施不足,厨房未按原料、半成品顺序分类堆放。盛装菜、肉器具及切菜肉的刀、案板生熟不分、无标识、个别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个人卫生不洁,采购原料未索取相应证件的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四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本次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中,还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制度建立情况,督促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一步做好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
“两节”期间,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46人次,车辆69车次。未发现制作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通过集中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增强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监督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的义务,净化了节日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做到问题食品早发现、早规范、早查处,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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