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第七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____元。
第八条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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