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开区管委会:
为了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实施新城办盘乐村城中村改造,并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拆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拆迁范围
本项目征收范围为现居住在韩城市新城区涺阳路以东、西峙路以西、复兴路以南、拟建规划路以北,属韩城市新城办盘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村民、居民、单位等拥有产权或实际使用权的房屋(含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民德贤社区新、老百户居民区房屋)和附属物,以及西峙路以东、桢州大街以西、盘乐路以南、五星路以北的村民房屋和附属物等。
二、房屋拆迁时限
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实施主体
韩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该项目是我市打造区域中心,提升城市品位的“民心工程”,广大居民群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抢建不予补偿。
对煽动群众闹事、阻碍拆迁工作的人和事,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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