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适用于大港区)
我公司在承揽户外广告及灯箱牌匾的制作安装施工中,严格遵照天津市灯光工程有关施工条例的标准实施,不违反大港区市容规划有关文件规定。施工过程中做到如下承诺:
一、开工前协助客户及时到市容委申报相关手续,待行政准予下达后,进场施工。
二、设计阶段保持与市容委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市容规划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三、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按操作规程施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不野蛮施工;加强现场管理,设专人负责监管,不占道、不扰民、不破坏环境卫生。
四、注重安全措施工作,开工前对员工进行安全交底,提高其安全保护意识;注意用电安全,提高防火意识。
五、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或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负全责。
六、对本公司安装的广告牌定期进行检查,对设置时间较长的广告牌及时加固维护或建议客户更新或拆除。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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