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限定:
未按时(早晨7:40前,下午4:40前,大清洁5:00前)完成当天清洁,每天酌情扣1—2分。
二、室内卫生:
1、窗台、电制有灰尘,一处扣0.5分;
2、课桌凳不整齐,扣0.5分;地面有垃圾,一处扣0.5分;
3、讲台不整洁,扣1分;杂物间不整齐、垃圾没倒净,扣1分;
4、绿色植物脏、枯,扣0.5分;
5、课室布置不规范扣1分;
6、放学后主扫,要求搬开课桌凳清扫干净;将垃圾倒干净,否则扣除2分。
三、公区卫生:
1、地面有垃圾,一处扣1分;
2、栏杆未擦干净,扣1分;
3、电制有灰尘,扣1分;
4、有香口胶,一处扣0.5分;
5、一天未打扫,扣2分;
6、要求早晨主扫,7:40前未干净的,视情况扣1—2分(每天)。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每天由卫生组带领卫生委员(1—5年级轮流)检查评分,主管部门、老师与卫生委员评分相结合,并及时公布;
2、无特殊情况,每月搞一次大清洁,由政教处、卫生组组织卫生委员检查评分,落级行政进行督促、检查;
3、每月由校长室、政教处、卫生组、各年级级长组织一次全校卫生大检查,评估结果与班级星级评比、期末评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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