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项目土方及基坑围护工程二标段土石方运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按现场实际完成土方量结算。
第二条:每车单价:。
第三条:付款方式为按车结算一次。
第四条:此每车元运输价格不含收马道。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承运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土石方工程项目,引见甲方和金泉湖水库东侧凯麻高速公路北侧宗地削峰填谷工程建设项目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二: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实地考察。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和项目方进行合同谈判。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单位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费用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费用与支付方式
本项目居间费用为275万元(贰佰柒拾伍万元)。
居间费用在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内付清。
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的方式支付。
五:合同终止
如果居间成功,付清居间费用,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引荐并促成签订重庆市合川区小安溪土石方工程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小安溪XXBT项目;
2、工程地点:重庆市合川区;
3、承包性质:分包;
4、工程价格:土方工程挖运平运距1km以内合同价14方米(税后价,下同),土方超过1km运距及石方开炸等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规定执行。
二、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上述工程引荐甲方与北京XX公司签订分包合同;
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总价伍亿元人民币。
三、乙方义务:
1、真实详尽地向甲方介绍有关工程概况;
2、主动维护甲方利益,积极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四、甲方义务:
1、及时提供全部有效的用于签订分包合同的所有手续;
2、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进场施工,及时支付居间报酬。
五、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和方式:
1、本工程居间费按照甲方分包的工程量提取,每立方土方提取写:元);
2、居间费支付方式,在预付款和进度款进账后甲方依据居间费比例标准支付给乙方;
3、委托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4、居间人也可以有权委托总包方北京XX公司在承建方分包的工程款内代扣给居间人。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均与居间方无关,居间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合同不可撤销,不可更改,不因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更改而失效;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不可撤销的内部劳务费分配承诺,与施工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劳务费给第三方;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永久性的保密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过错方要予以对应的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各项法律责任;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或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开户行:
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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