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国家将对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验收。为作好迎接国家的检查验收工作,结合本学期将结束,寒假期间有部份学生转出转入的实际情况,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中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保证孩子能按时到校学习。
2、如果因家庭的原因,孩子需要转学等,请家长提前与学校联系,同时请接收就读学校开具接收就读证明,到我校办理转学手续;如孩子因病等原因需请假,不能及时到学校报到注册,请持医院证明及请假条到学校请假。
3、为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请学生家长填写下表,方便学校教师与家长及时沟通。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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