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编号:
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 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商议,在合作意向上达成全都,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详细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其次条 第三条止, 第四条
合作方式
合作宗旨: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合作经营项目: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
合作期限 年:从 至
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2.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加该餐厅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任意哀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举行日常管理;
③ 餐厅设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资; ④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参予经营管理;
②餐厅设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资; ③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担当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担当: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诉对方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情况举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对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背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按照有关当事人哀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荐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加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挨次举行。固定资产和不行分物,可作价卖给一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加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担当。 第九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商议,本着有利于餐厅事
业进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商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研究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 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双方签字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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