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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来源:好兔宠物网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CQGRGL0413—2009

1.目的

保障生产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明确责任,有效控制生产及管理成本,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员工 3.考核内容

3.1文明生产(办公)考核

3.2生产准备、劳动保护工作考核 3.3生产安全操作考核 3.4交通、储运安全考核 3.5安全事故考核 4.职责

4.1公司设立安全督查办公室,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归安全督查办公室及安全设备部归口管理。

4.2安全督查办公室负责各有关考核呈报事宜的最终审批。 5.考核细则

5.1文明生产(办公)考核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严禁以下不规范行

为,否则,处罚直接责任人30元-100元,并处罚责任部门50-200元。

5.1.1未达到公司规定的生产及办公场地文明整洁要求,脏乱差;

5.1.2生产场地及办公场地未按规定实行定置管理,现场标识不清晰,未严格按划分区域堆码;

5.1.3生产作业完成后,不进行设备、工器具复位及环境清扫; 5.1.4车间不按要求组织员工安全知识、设备维护、保养、清洁、规范使用等知识的学习;

5.1.5其它不符合生产、办公秩序的行为。 5.2生产准备、劳动保护工作考核

进入生产工作前必须完成安全防护检查及规定程序工作,在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规定,对以下不规范行为,处罚直接责任人50—200元,并处罚责任班组100—200元。

5.2.1进入或离开工作及生产岗位时,未进行交接班手续及工作事项交接者;

5.2.2进入生产作业前未进行人员劳动保护措施检查(如安全帽佩戴、防护眼镜佩戴、劳保鞋穿戴等)及未进行特殊安全事项提醒或告诫者;

5.2.3进入生产作业前未进行设备设施的安全性检查者(如有无漏气、漏油、漏电、严重机械变形、异常声响、明显裂痕等隐患); 5.2.4进入生产现场或生产作业前未进行场地及通道的安全性

检查及障碍清除者;

5.2.5生产作业期间,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劳保鞋、防护镜、高空作业安全带等)及未对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牌,和隔离装置者;

5.2.6高空、电气、酸池工件打捞等特殊危险作业时未明确安全监督(护)员者;

5.2.7生产作业区域未规划场地安全距离和设置安全通道者; 5.2.8其它不符合生产准备、劳动保护工作的行为。 5.3生产安全操作事项考核

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以下不安全操作行为,否则,处罚直接责任人100元~2O0元,并处罚责任班组100—200元。 5.3.1带电维修或无监护检修操作; 5.3.2不经插装置用导线直接(插)接电源; 5.3.3不经漏电保护开关引接电源进行操作;

5.3.4设备运行中,工作部位仍处于旋转或移动状态时,进行移取工件(如

模具、刀具等)或清渣等工作;

5.3.5堆码材料垫衬不稳、上重下轻及倾斜;

5.3.6移动车辆(包括平板车、叉车等)上工件不稳或未放置平稳即移动车辆;

5.3.7在易燃物附近进行焊接操作(包括在距氧气、乙炔瓶3m内使用明火);

5.3.8投掷抛甩工件、器具及材料;

5.3.9利用行车或吊车强行拉取钢丝绳;

5.3.10吊装材料及工件时,歪拉斜吊、超载吊装; 5.3.11行吊过程中,大小车同时运行、严重摇晃;

5.3.12行吊过程中,工件低位移动及起、放无人指挥协助;

5.3.13行吊工件直接跨越人员上方或不按规定要求高度吊运;

5.3.14站在吊装件正下方操作及站在旋转砂轮正前方操作。

5.3.15用滚动方式移动乙炔瓶;

5.3.16管形封闭式接口的镀锌件未进行通气检查或未进行开启通气孔即进行镀锌操作;

5.3.17堵塞或封闭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通道; 5.3.18未经许可,擅自移动车辆及重要设施设备; 5.3.19未加装防回火装置即进行焊接操作;

5.3.20未经许可,擅自撤除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操作; 5.3.21利用行车惯性摆动工件放置及利用行车惯性猛烈撞击锌锅抖渣;

5.3.22叉车行驶中将运件高举(跨越障碍时除外)或超速行驶; 5.3.23厂内车辆转运时,人货混装;

5.3.24行车、吊车或叉车转运工件时,撞击建筑设施或设备; 5.3.25其它不符合生产安全操作的行为。 5.4其它安全事项考核

5.4.1车辆驾驶员(含兼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未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责任人或责任部门100—500元/次考核。

5.4.2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安全规定,违反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的,给予责任人或责任部门100—500元/次考核。

5.4.3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给予责任人或责任部门100—500元/次考核。

5.4.4违反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给予责任人或责任部门100—1000元/次考核。

5.4.5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后,未按各类安全应急预案规定执行的,给予责任人100—1000元/次考核。

5.4.6其它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5.5安全考核

5.5.1安全连带责任:

5.5.1.1成立安全责任小组:以班组的每一班次组成一个安全责任组,安全责任组中由班组长兼任安全员。

5.5.1.2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互关联、相互监督、相互警示、相互配合的协作要求,安全责任组成员发生安全事故,安全责任组其他成员均负连带安全责任。 5.5.2安全事故分类及考核

5.5.2.1安全事故考核金额及参照标准简表

分 类 因作业人员工作 不小心、疏忽大意、一 思想麻痹所造成 轻微伤害事故的 因作业人员工作 不小心、疏忽大意、二 思想麻痹所造成 严重伤害事故的 因违反公司安全 操作规程等相关规三 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属轻微伤害事故的 因违反公司安全 四 操作规程等相关 规定,造成严重 后果的 事 故 性 质 考 核 范 围 事故直接责任人 事故间接责任人 事故班组长 安全责任小组员工 部门(车间)负责人及 分管领导 事故直接责任人 事故间接责任人 事故班组长 安全责任小组员工 部门(车间 )负责人及 分管领导 事故直接责任人 事故间接责任人 事故班组长 安全责任小组员工 部门(车间 )负责人及 分管领导 事故直接责任人 事故问接责任人 事故班组长 安全责任小组员工 部门(车间)负责人及 分管领导 公司安全分管领导 事故直接责任人 五 发生特(重)大 人身伤害事故 事故间接责任人 事故班组长 安全责任小组员工 考核金额(元/人) 300.00~600.00 200.00~400.OO 400.00 200.00~ 100.00~200.00 200.OO~400.00 400.00~800.00 300.00~600.00 600.00 300.OO~200.00~300.00 300.00~600.00 400.00~800.OO 300.00~600.00 300.OO~600.00 200.OO~300.00 300.OO~600.00 500.00~2000.00 400.OO~1000.00 400.00~l000.00 500.00 200.00~400.OO~1000.00 400.00~l000.00 参照《工伤致残程 度鉴定》标准,相 当于伤残等级9级 以下(含9级),停 工医疗休息时间3 个月以下 参照((工伤致残程 度鉴定》标准,相 当于伤残等级8级 及以上,停工医疗 休息时间3个月以 上 参照《工伤致残程 由公司领导集体决定 度鉴定》标准,相 处罚标准,原则上不 当于伤残等级6级 低于第三类标准的2 及以上,安全事故 受伤害者2人以上,倍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的人身伤害事故 参 照 标 准 参照《工伤致残程 度鉴定》标准,相 当于伤残等级9级 以下(含9级),停 工医疗休息时间3 个月以下 参照《工伤致残程 度鉴定》标准,相 当于伤残等级8级。及以下,停工医疗休 息时间3个月以下 部门(车间)负责人 其它 其它指安全事故发 生部门分管领导及 公司安全主管领导

5.5.2.2发生第五类特大人身安全事故(死亡),由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处罚,考核范围为全公司员工。

5.5.3发现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不立即上报、不立即进行处理或不作事故分析者,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情况严重者处罚500元。

5.5.4对本考核细则5.2—5.4所列违章行为重复发生的直接责任者及5.5.2

所列事故直接责任者一律停工待岗,作出事故情况报告及书面检查,待岗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于允许恢复上岗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下发上岗通知给用人部门。同时,将上岗后1个月作为安全考察期,在此期间若再次发生不安全操作行为即责令辞退。 5.6赔偿、处罚及纠正

5.6.1员工的行为造成公司财物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 5.6.2对上述违章违纪行为,公司除给予经济考核外,另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及后果,公司按照《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分。 5.7安全奖励

5.7.1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分半年、年度考核,给予无安全事故班组或及其分管领导发放的奖励。 5.7.2奖励幅度:

A类:角钢车间、板件车间、包装车间、试塔车间、镀锌车间、安全设备部、质管部检验班组、原材料班组,按每人150元予以奖励;.

B类:镀锌车间非计件人员、售后服务组、工程结算组,每人1O0元予以奖励;

C类:公司其他部门班组,按每人50元予以奖励。

5.7.3同时对半年考核无安全事故的班组长、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按200元一600元予以奖励。 5.7.4文明生产(办公)奖

5.7.4.1公司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进行评比,保持优良者给予奖励。

5.7.4.2生产车间以工位划分作为评选单位,其余各部门以办公室为评选单位。

5.7.4.3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应保持场地清洁,坚持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5.7.4.4每周检查一次,由安全设备部召集相关生产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检查,时间为每周六上午,并做好检查记录。 5.7.4.5以月为考评周期,办公场所评选1名文明办公奖,生产车间评选一名文明生产奖。

5.7.4.6对得奖的班组及办公室按100元/月/次进行奖励。 6.附则

6.1本考核细则由安全设备部制定,年度持续修订,解释权归安全设备部

6.2本考核细则的制定及修订改进,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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