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缺陷超挖工程量计量管理办法
为规范xx电站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确认工作,实现地质超挖工程量确认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使因地质原因造成的地质超挖得到及时确认,杜绝非地质原因造成超挖的申报,以实现提高工程开挖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xx有限公司特制订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在电站工程建设期间,石方明挖及地下洞室开挖由于地质原因引起超挖工程量的确认。
2.处理原则
工程地质缺陷超挖工程量处理是以施工承包合同、相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指令、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和要求出发,实事求是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地质超挖工程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3.职责与权限 3.1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有工程地质超挖现场鉴定申请、配合及参与现场确认的责任。当需确认单元开挖到位后,应对建基面进行清理,在确认现场做好安全警戒及所在部位的施工桩号及高程标示、照明布置、爬梯架设等准备工作;按照本办法第4.4条的要求做好
测量、影像、申请表等资料的准备并在要求时间内通知监理单位;确认过程中有责任对参加确认人员提出的疑义做出解释。
3.2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有对地质超挖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初勘及组织现场地质超挖联合确认的责任。监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地质超挖确认通知后,应由监理测量工程师对拟进行地质超挖确认的单元的开挖轮廓测量资料进行审核(复测或联测),确认数据真实性后签署意见;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拟确认单元建基面清理、高程及桩号标示、照明布置、爬梯架设、资料准备等工作,初勘确认具备地质超挖确认条件后通知并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等单位至现场联合确认。
监理单位应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建立地质超挖工程量台账,每月底对地质超挖工程量进行统计,并在次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送业主单位。
3.3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应参加监理组织的现场地质超挖确认,负责对地质情况进行判定。设计单位地质工程师应按施工地质规程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编录工作,熟悉地质情况。对拟实施超挖工程量确认部位地质情况是否与招标设计描述的地质情况存在差异、是否存在特殊地质问题做出判定。
3.4 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应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现场地质超挖鉴定,负责对地质超挖确认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对地质超挖量测量资料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误定地质超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告、教育及处罚。
4.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所发生的工程地质缺陷超挖工程量可以确认:
(1)合同内规定准予计量的地质超挖;
(2)施工揭露的地质条件与招标文件地质资料有较大出入,或施工部位出现特殊、不利的地质条件或组合;
(3)工程施工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施工工艺、工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经施工、监理、设计、业主等单位四方代表联合现场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工程量计量支付的依据。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特别是设计地质工程师已指出或招标时地质资料已描述,但因施工单位施工措施不当造成的超挖工程量不作为工程量计量支付的依据。
5.工作程序及内容
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确认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现场初勘后认为现场情况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确认条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监理、设计、业主等单位四方代表联合现场确认(具体流程见附图)。工作程序及要求如下:
5.1 单元划分
土石方明挖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一般以一~三个单元工程为确认单元进行确认。
地下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根据围岩类别划分确认单元,Ⅳ、Ⅴ类围岩以一或二个工作循环为一个确认单元;Ⅱ、Ⅲ类围岩以临近施工掌子面20m的区段为一个确认单元。
5.2 时效
地下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确认具有时效性,超出时间要求或未确认前已覆盖封闭的地质超挖工程量确认申请将不予受理。 土石方明挖,施工单位应在建基面开挖到位24小时内通知监理单位。
地下洞室开挖Ⅳ、Ⅴ类围岩,施工单位应在发生地质超挖的次日上午8:30前通知监理单位,Ⅱ、Ⅲ类围岩在临近施工掌子面20m开挖作业完成后24小时内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一般应在接到施工单位通知的当日进行初勘并审核施工单位有关测量、影像、申请表等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桩号及高程标示、照明布置等工作,确认资料及现场准备工作到位后组织四方联合现场确认。如开挖部位地质情况十分恶劣或存在安全隐患,各方应加快确认过程,或经监理同意后先行支
护。
5.3 对于符合地质超挖确认条件的部位,经四方联合确认后填写《工程地质缺陷及施工措施鉴定表》及《工程量现场确认单》,
作为工程量计量支付的依据。如果超挖部位需要回填,这两份文件可作为超填工程量的计量依据。不符合地质超挖确认条件的部位,经四方现场联合鉴定后填写《工程地质缺陷及施工措施鉴定表》及《工程量现场见证单》,现场见证的工程量不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仅作为发生工程量的见证材料。
5.4 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现场确认应附资料 5.4.1 土石方明挖工程
土石方明挖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现场确认应附下列资料: (1)标有设计轮廓线的工程开挖测量数据及图表(监理测量工程师已审核确认);
(2)具有超挖原因分析的地质构造图并附有简要描述; (3)反映所在区段建基面特征的工程照片,照片数量不少于4张,照片应注明图像所在部位、桩号、高程等数据信息; (4)《工程地质缺陷及施工措施鉴定表》、《工程量现场确认(见证)单》。
5.4.2 地下工程
地下工程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现场确认应附下列资料:
(1)标有设计轮廓线的工程开挖测量数据及图表(监理测量工程师已审核确认);
(2)具有超挖原因分析的地质构造图并附有简要描述; (3)反映所在区段建基面特征的工程照片,照片数量不少
于4张,一般情况,拱顶及左、右边墙(含拱座)、底板应各有一张照片,照片应注明图像所在部位、桩号、高程等数据信息; (4)《工程地质缺陷及施工措施鉴定表》、《工程量现场确认(见证)单》。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 6.工程量计算
工程地质缺陷超挖确认工程量应扣减施工规程规定的允许超挖量。
7.附则
7.1 本办法由xx有限公司工程部(物流中心)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附件
8.1 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确认工作流程 8.2 工程地质缺陷及施工措施鉴定表 8.3 工程地质缺陷工程量确认单 8.4 工作文档清单
附件1
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确认工作流程 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地质超挖资料及现场准备预勘及确认准备检查申请地质超挖现场联合确认通知参见单位现场联合确认现场联合确认会签工程地质缺陷及施工措施鉴定表、工程量现场确认单工程部负责人检查建立台账并按月报送业主结束
附件2
xx电站
工程地质缺陷及施工措施鉴定表
编 号:
工程名称: 日 期: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工程地质状况 施工措施 处理方案 桩号 建基面高程 施工承包合同允许计量 是 □ 否 □ 施工工艺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是 □ 否 □ 人、材、机满足要求 是 □ 否 □ 施工放样符合要求 是 □ 否 □ 钻爆参数合理 是 □ 否 □ 其它: 施工 单位 监理鉴 单位 定意设计 见 单位 业主 单位 备注:工程地质状况由设计地质工程师填写
附件3(
xx电站工程
工程量现场确认(见证)单
编 号: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工程部位: 监理单位: 日 期: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工程量计算依据: 本次确认工程量: 计算书: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业主单位: 桩号 建基面高程 备注:本确认单适合于工程地质超挖工程量现场确认使用。
附件4
工作文档清单
1.工程地质缺陷及施工措施鉴定表 2.工程地质缺陷工程量确认单 3.工程地质缺陷工程量见证单 4.工程地质缺陷所在部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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