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网络B2C渠道经销协议
甲方:广东科荣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促进科荣产品在网络的销售同时规范各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价格,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B2C平台经销甲方科荣品牌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的要求及条件 1.能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形象;
2.有服从和接受甲方管理的意愿和决心,愿意按本协议要求开展网上销售工作; 3.守法经营,诚信度高;
4.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国税地税等复印件、发货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5.需交纳1000元的保证金(合同期满一个季度内返还给乙方)。 二、合作范围
2.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网络经销商,销售科荣牌系列产品; 1) 授权经销产品包括: 见附件一 《授权产品及价格》 ; 2) 授权渠道包括: ;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网店或实体渠道经销甲方产品,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视同假货或侵权产品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乙方在甲方授权的网店内不得销售仿制和假冒等侵犯甲方知识产品权的产品。 3.2价格管理
甲方统一最低限价,乙方不得私自降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限价在网上标价出售。具体价格见附件一《授权产品及价格》。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节最低限价,乙方收到甲方的最新调价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甲方,将价格调整过来。 3.3促销管理
A)由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在B2C平台内创建或更新促销信息,按甲方规定的方案统一促销。否则,甲方有权不让乙方参加甲方以后组织的促销活动。
B)乙方单独举行的促销活动,必须经由甲方的书面同意(网销部门业务主管及部门经理双向确认),否则视为低价行为。(有关促销信息在得到甲方批准前,不允许泄露到任何销售渠道)
3.4 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以批发或其它任何方式转卖给其它渠道销售。 3.5乙方不得销售授权产品以外的其它科荣牌产品。
3.6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
3.7乙方不得在网络上传有损甲方公司形象或产品形象的图片及宣传资料,不得上传虚假的产品资料,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上传的相关资料,并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合要求的图片及宣传资料。
3.8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9方不得在平台渠道任何页面出现“独家授权”、“总代”等字样。
如经甲方核实乙方违反了以上规定的3.1条款,则甲方有权立刻终止代理资格、停止供货、收回授权书并取消所有返利,没收已交纳的保证金。
如经甲方核实乙方违反了3.2-3.9条款中的任一条或几条,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过来,若乙方不予配合,则甲方有权立刻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停止供货、收回授权书及取消所有返利。若乙方给予配合,则第一次做警告处理;第二次做升价处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升价幅度;第三次除升价外还将取消所有返利;第四次则终止代理资格、停止供货、收回授权书并取消所有返利,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4.1 业绩达成要求:
季度 业绩要求 第一季度 20% 第二季度 25% 第三季度 25% 第四季度 30%
4.2销售目标及返利:
本合同全年度目标回款为 万元((淘宝商城年度任务100万起,独立商城年度任务300万起,独立商城连续3个月以上未达销售目标时,公司将直接接管),首批打款 万元。目标销售额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作一次调整。返利按实际回款金额计算,特价机计
量不计返利,运费和配件费不计量及返利。所有返利均以产品实物返还(价格遵照订单生效当天的《授权产品及价格》),于本合同年度结束后对帐确认的当月兑现。返利详情如下表: 任务 返利 季度返利 年度返利 备注:完成任务150%以上后,0.5%的广告资源支持是指公司直投形式的额外广告资源支持,内容甲乙双方商定。
4.4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五、甲方的支持
5.1 甲方给予乙方书面及电子版格式的授权书。。
5.2甲方为每一台网络销售渠道产品配备一张售后服务卡。 5.3甲方直接给乙方供货,以保证货源和价格的稳定。
5.4甲方所有商品提供质量保障,承诺所有在售商品品质优良。若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30
天内可退换货。
5.5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在线业务培训,包括产品知识,营销经验等。 5.6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宣传资料及产品图片。
5.7甲乙协商的广告投入分担比例为7:3,报销总额不超过回款额的2%,且该费用支持不可以年度累加。(无论使用情况如何,于合同签订当年年底即刻归零。)
六、关于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是提高科荣电器顾客满意度的重点工作,是小家电市场竞争的关键环节。科荣电器与各位合作伙伴一起,努力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6.1乙方有义务按以下承诺向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1)购买产品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货,用户免承担来回运输费用; 2)购买产品3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保修,用户免承担来回运输费用; 3)购买产品18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保修,用户只承担退回的运输费用; 4)购买产品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保修,用户承担来回运输费用。
6.2乙方在产品保修期外维修并收取用户配件费用时,须严格按照科荣电器维修配件价格表
中规定的零售价收费。 6.3售后维修处理方案:
完成100%以上 1% 1% 完成130%以上 1% 1.5% 完成150%以上 1.5% 2%+0.5%的广告资源支持 甲方向乙方提供回款额的2%作为售后服务补贴,售后服务费用按年度结算,售后服务由乙
方负责,维修配件实行以旧换新, 乙方不能维修的产品,经甲方同意后返厂维修,往返厂的运费和缺损零部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从2%的售后服务补贴中扣除;乙方必须按承诺向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如果甲方接到用户投诉乙方的电话,情况属实的话,每次甲方将对乙方罚款100元(从售后服务费用中扣除)。
备注:如甲方在全国建立起售后维修网点,售后维修服务由甲方的售后维修网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补贴调整为回款额的1%,没有售后点的地方乙方继续向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七、定货流程
1.乙方必以甲方规定的订货单格式,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下达订单给甲方。每次订货金额不低于3万元。
2.乙方应在订货单确认后的三天内把货款汇到甲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3.甲方应在收到货款的 2 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对货物的品质及数量有任何异议,必需在收货后的2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甲方已如约交货且乙方已验收无误。 八、协议的生效和中止
1.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欲中止协议,必须通知对方,获得对方的同意,不得擅自中止此协议。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对方有权中止协议。协议中止后,甲方将在网站上取消其授权,并对外公告出来。
2.本协议签订后15天内乙方仍未开展销售工作,本协议自动失效; 3.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广东科荣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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