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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仓管理制度

来源:好兔宠物网
 文件编号 第1版 规 章 制 度 进、出仓管理制度 版次 页次 1/6 文件修订变更摘要 版次 修订理由 修订内容摘要 修订页次 修订日期 文件变更履历表 版次 修订页次 制/修订日期 制修订者 内容摘要 核准 会签 审查 制/修订者 制修订单位 文件编号 第1版 规 章 制 度 进、出仓管理制度 版次 页次 2/6 颁发单位 ■执行董事 ■总经理 ■营销中心 ■国内一部 ■专卖店管理部 ■技术中心 ■研发部 ■运营中心 ■生产部 ■采购部 ■国际一部 ■客服部 ■技术部 ■品管部 ■行政部 ■成品检验部 ■财务部 ■西普尔销售部 ■市场部 ■仓储部 ■成品仓 ■采购中心 ■成品采购部 ■淋浴房事业部 注:“■”为发放单位;“□”为不用发放单位。 核准 会签 审查 制/修订者 制修订单位 文件编号 第1版 规 章 制 度 进、出仓管理制度 版次 页次 3/6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进、出仓管理,确保仓储物料(品)能够得到合理性周转;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项目: 规范进、出仓管理要求。 三、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成品、(办公)耗材及工、用、模、夹具等(以下简称物品)进、出仓和管理要求。 四、内容: 4.1:进仓: 4.1.1:所有外购物品进仓均需要有采购申请单;仓库根据采购申请单及验收情况办理进仓手续。 4.1.2:所有委外半成品进仓均须有委外计划单,仓库根据委外计划数量及验收情况办理进仓手续。 4.1.3:所有自制半成品进仓均需要有排产(转序)计划单,仓库根据排产(转序)计划单及验收情况办理进仓手续。 4.1.4:物品进仓前验收由相关责任人员负责处理。 4.1.5:进仓手续是指进仓人员安排将已验收合格的物品搬运到仓库指定地点,由仓库根据物品型号、名称、规格、数量等开出的经仓管员签字确认的《进仓单》的过程。 核准 会签 审查 制/修订者 制修订单位 文件编号 第1版 规 章 制 度 进、出仓管理制度 版次 页次 4/6 4.1.6:《进仓单》的填写必须是本公司的型号和名称,遇到进仓人员的《送货单》与本公司的型号和名称不同,应核对清楚货物,并通知进仓人员的《送货单》以后要按本公司的型号和名称填写,没有本公司型号(包括订做型号)和名称的产品一律拒绝进仓(样板除外)。样板是指不作为销售的产品。 4.1.7:仓管员将所进仓之物品按照仓库摆放原则,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进行登记进、销、存管理账目。(样板不需要进入管理账目,由申请部门或人员办理出仓手续) 4.1.8:进仓手续要求在物品进仓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4.2:出仓 4.2.1:车间领料: ➢ 仓库根据生产计划排产单的要求安排车间领料,办理出仓手续; 4.2.2:委外发料: ➢ 仓库根据委外排产单的要求安排发料给委外商,办理出仓手续; 4.2.3:成品出仓: ➢ 仓库根据成品发货单安排备货、打包、发货,办理出仓手续; 4.2.4:其它领料: ➢ 仓库根据对应申请部门和物品回货的情况通知对应部门领取,办理出仓手续; 4.2.5:其它要求: ➢ 出仓手续是指根据物品型号、名称、规格、数量开出的经交接人签字确认的《出仓单》的过程; 核准 会签 审查 制/修订者 制修订单位 文件编号 第1版 规 章 制 度 进、出仓管理制度 版次 页次 5/6 ➢ 仓库将所出仓之物品按照出仓(发货)要求和原则进行处理;并进行登记扣减进、销、存管理账目。 ➢ ➢ 正常情况下出仓须遵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出仓时间必须满足计划(排产)单的时间要求。 4.3:数据管理: 4.3.1:所有生产性物料的进、出仓相关数据必须每天上报生产计划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和跟进工作; 4.3.2:委外出仓对应仓管员需对委外发料和委外进仓的数据核销负责; 4.3.3:进、出仓单必须根据日常操作要求作好分单、存档工作; 4.3.4:进、出仓单据相关内容必须和实物完全一致; 4.3.5:每月定期对仓储账目进行数据盘点,按物料(产品)型号核算总进、总出、总结存,上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财务部备查。 4.4:实物管理: 4.4.1:物料(产品)进、出仓时必须做好清点、标识工作,确保和单据数量相符; 4.4.2:物料(产品)进、出仓搬运、仓储必须按指定库位及搬运、仓储的要求进行摆放; 4.4.3:每月定期根据进、销、存账目盘点核对仓储实物数量,确保账、物一致,上报仓储负责人签字确认; 4.4.4:定期检查货物储存信息,如发现库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4.4.5:对仓储现场和产品储位的环境、卫生负责;定期进行清理、清扫、整理、整顿; 核准 会签 审查 制/修订者 制修订单位 文件编号 第1版 规 章 制 度 进、出仓管理制度 版次 页次 6/6 4.4.6:对仓储现场的安全和安全设施负责;确保消防设施齐备、有效;响应相关消防演习和现场安全监督;自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五、附则: 5.1: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5.2:本方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行政部; 5.3:此方案从2014年9月1日执行,与以前方案有冲突的,按此方案执行。 核准 会签 审查 制/修订者 制修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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