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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2024-08-02 来源:好兔宠物网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13篇)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学院人员经费拨款改革方案》精神,本着注重绩效,兼顾公平,进一步完善学院收入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结合信息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任务主导,业绩激励:建立以“任务与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突出教学科研主体地位,确保院内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强化岗位,优劳优酬:进一步完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的“岗位任务+绩效”分配模式,实行按月岗位工作津贴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对于完成岗位任务的各级各类人员,在确保每月绩效工资不减少的情况下,按照“任务与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鼓励创新,体现优劳优酬。

(三)量入为出,分类指导:遵循学校人员经费拨款的基本原则,在学校核定的人员经费总量内,合理发放绩效工资,保证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和绩效考核方法,强化岗位对工作任务的要求,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办法。

二、发放项目

本方案主要是针对除学校直接向个人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外的校内绩效工资。

三、经费来源

所有学校按照二级学院分配体制下拨到学院的所有绩效工资、远郊津贴、本科激励计划、高峰高原、各种奖励、各种补贴等所有经费的总分配(不包括科研经费)。

四、学院绩效工资的构成

本方案实施后,学院教职工的校内绩效工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构

成:

(一)基础性绩效:包括岗位工作津贴和远郊工作津贴,实行按月发放。

1、岗位工作津贴:指完成学院各类各级岗位工作职责要求规定的任务而取得的津贴。对于按时与学院签订年度岗位任务书,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任务的各级各类人员,按照20xx年标准按月发放岗位工作津贴。学院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教职工岗位工作津贴标准。

2、远郊工作津贴:按现行标准及学院现行有关签到规定,按月发放远郊工作津贴。

(二)调节性绩效: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学院对照目标责任制,根据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在每年6月、9月、12月左右发放调节性绩效工资。调节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其他事故的在岗教职工,主要体现出勤情况,完成岗位任务情况及福利因素。发放标准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当年工作情况确定。

同时,学院每年预留人员经费拨款总额的5%左右,用于学院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公共事务及突发性事务等分配。

(三)年度奖励性绩效:包括年度基础奖励绩效、业绩奖励绩效,经年度绩效考核后在每年年终进行分配。其中,教学任务及绩效奖励所占比重约为60%-63%,学科绩效奖励约占20%-23%,学院运行及管理约占15%-17%。

1、年度基础奖励绩效:根据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结合全年考勤及年度考核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分配。

2、年度业绩奖励绩效:主要用于奖励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精神文明、学生创新培养、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

年度业绩奖励绩效总额根据当年该模块可分配经费总额,分别用于教学任务超任务激励、教学绩效奖励、学科绩效奖励、学院运行与管理激励及公共事务激励。

(1)教学任务超任务激励

主要用于教师超额承担课堂教学、毕业设计、实践教学及学生创

新培养任务完成情况的激励。其他岗位人员参与并超额完成教学任务的可参照执行。

(2)教学绩效激励

主要用于教师取得教学成果的绩效激励。其他岗位人员获得相应教学成果可参照执行。

(3)学科绩效奖励

主要用于教师取得科研成果的绩效激励。其他岗位人员获得相应科研成果可参照执行。

(4)学院运行与管理激励

主要用于实验技术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确保学院教学、学科建设、党建及精神文明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激励。

(5)公共事务激励

鼓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纳入年度业绩奖励绩效。

五、有关说明

1.教师超任务激励部分按80元/分计算。

2.学院年度绩效工资最高发放额不超过当年学院绩效工资平均数的2倍。科研课题绩效暂不纳入绩效工资计算额度。

3.学院负责人正职的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其工作业绩和本学院人均拨款情况确定额度,总额度最高不超过学院绩效工资平均数的2倍。

4.学院党政管理干部以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教学科研工作的,其中每学期课程教学不超过72学时,超额完成学院教授教学任务的部分,按教师超任务激励减半计算。

5、学院现行教师岗位任务职责和考核办法延续至本聘期结束(20xx年12月31日),新一轮聘期岗位任务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6、符合校本高峰高原学科录用条件的新进教师,进校工作前两年教学任务适当减免。

六、年度考核

根据学校规定,年度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及人事考核相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各类岗位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年度人事考核

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综合个人年度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确定。

(一)教学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按现行考核办法执行。

(二)实验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见信息学院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

(三)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年度综合测评,具体见信息学院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试行)。

(四)出现下列之一情况者,年度人事考核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3.教学质量考核连续两年列全校倒数20名内。

4.当年完成岗位总任务不足60%,或连续两年完成岗位任务不足80%的。

5.拒不签订岗位工作协议书。

6.伪造学历、学位、获奖证书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7.违纪违法受校行政或党内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调出、退休、病休、请假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出国或培训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学院现行办法执行。

(六)年度考核教职工须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各基层及相关负责人做好审核认定工作。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

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x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x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x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x周课时)x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x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 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x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 计分办法: 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x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x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

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

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xx%。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xx%。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xx%。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xx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xx学校教

师考核办法》和《xx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xx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xx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支持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方案的精神,总结学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来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内部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建立公平与激励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现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设立重点岗位的专项津贴,进一步促进后备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的脱颖而出,支持学校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

更快发展。

二、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1.贯彻“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落实校、院(部、所、室、中心,下同)两级管理体制,实行学校宏观科学管理,学院自主分配,建立以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

2.岗位绩效工资要坚持导向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职工的责任心与事业心,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3.统筹考虑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及教学辅助人员的利益分配,坚持向工作奉献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和在教学科研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4.岗位绩效工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担负的工作任务,自主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并在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基础上,经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

岗位绩效工资分为基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本岗位工资

基本岗位工资指按照国家人事相关政策,根据受聘人岗位、工作年限及基本任务所发放的工资。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构成。基础绩效是指根据受聘人履行基本岗位职责所发放的绩效工资。奖励绩效是指根据受聘人完成岗位职责和突出贡献所发放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由学校根据财力状况进行核定。

四、其他

1、本方案包括《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西安工业大学管理及教辅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西安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奖励绩效管理办法》三个文件。

2、本修订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xx中心xx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xx校长考核,中心xx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xx,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xx,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xx;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xx。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xx人的按每月xx元发

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xx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xx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6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通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进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2、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绩效考核标准的制订要本着“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原则。 三、绩效考核周期

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从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度绩效考评法

360°绩效反馈是一种较为全面的绩效考评方法,它是指帮助一个组织的员工(主要是管理人员)从与自己发生工作关系的所有主体那里获得关于本人绩效信息反馈的过程。

我们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馈我们教师的工作。(可插图。就是首先,自我评价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过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师的岗位职责,他提出的意见常常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意义。第三,学生与教师保持着最经常、最直接的接触,他们的具体建议和意见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态度、组织管理等具体环节。第四,同行具有和评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识和背景,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他们能够提出中肯的意见。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师个人自评

2组织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 七、具体实施:教师工作实绩考核量表 2.平级互评 3. 学生评价

部门: 参评职工姓名: 职位: 日期: 八.分数计算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自我评价、上级评定、平级互评与学生打分的权重分别为20%,30%,20%,30%

2.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个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

2.凡申报学校教学科研岗位、专职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学业绩须达到有关岗位聘任要求。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业绩成绩须达到学校有关要求。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必须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

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必须有一年为A。

5.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要求。

6.对教学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E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7

为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35号)、《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xx〕7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结合鄂尔多斯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逐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整体优化人员结构。

(二)遵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度向教学、服务一线倾斜,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增强学校人才竞争力。

(三)绩效工资制度与现行校内分配制度有机结合,合理调控收入差距,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全面提高办

学水平的目标。

(四)加强考核,强化激励,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实施范围

我市一本(科)三专(科)四所高校,即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人员。

三、岗位分类

绩效工资的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其中教学科研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专业技术岗。

(一)教学科研岗指承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符合相应资格和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除教师专业技术岗以外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管理岗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党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等单位的管理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指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中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绩效工资内部分配

(一)高校绩效工资总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中要求“在保障基本工资正常增长的基础上,以科研机构、高校所在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托底线,绩效工资总量可以在基本标准线的3倍内核定”。根据我市绩效工资最高控制线原则上按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2.5倍的要求,核定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经费增加部分由市财政和高校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高校绩效工资的分配。高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职工履行基本岗位职责和任务所发放的绩效工资,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实行现行事业单位统一标准,每月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剩余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高校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情况按职称、职务及职级等自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考核后按等次发放各级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一)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二)各高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公开、公正。

(三)绩效工资总量包含班主任津贴、超课时补贴、科研课改资金等项目。

(四)高校绩效工资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人社、财政会同教育部门制定专项经费年度绩效评估方案,对各高校绩效工资专项经费的使用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作为高校教育经费增减的决策依据。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8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选拔优秀教师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考核依据:《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考核方法: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 (一)出勤率(5分)

内容:是否遵守《寿县一职高出勤管理条例》。 考核方法:查阅签到记录和请假记录

得分:出满勤5分;出勤率达80%得3分;出勤率达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请假手续的不计入出勤率;没有履行手续的每天扣0.5分。旷课每节扣0.5分;迟到、早退、正课看自习累积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内容:全校课时量的平均数为教师基本工作量。

得分:满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无课时计分分别为5、3、2、0;超课时加1分;教研组长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师兼其它社会工作的加0.5分。总计分不超过5分。

(三)师德(5分)

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课、旷岗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是否由违规违纪行为,是否顾全大局,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是否违反《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结合平时表现、查阅相关记载。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0分。

(2)政治学习每缺1次扣0.5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0.5分;学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扣2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扣2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至主管部门的扣1分;乱收费、乱订资料扣1分;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5分;不服从领

导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1分;参加封建迷信、酗酒、赌博、非法组织的扣1分;强调个人原因,拒不履行职责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扣2分。

(3)见义勇为、有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每项加0.5分,被评为县级以上师德标兵的加2分。

(四)教学考评(共55分) 1、常规工作(3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5分)

内容: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评课是否讲究实效;是否积极主动地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是否完成校本培训任务;是否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安排的外出培训或进修。

考核方法:查备课笔记、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公开课教案、评课记录、教学月查记录及学校教师培训、进修、转岗计划执行情况。

得分:

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无0分。 ②各项记录每缺1项扣2分。

(2)、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内容:完成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存在早退迟到、私自调课现象,是否存在旷课现象;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是否按规定完成公开课、观摩课、制卷、阅卷、考试分析报告等教学任务;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学生满意程度如何;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统计实际完成课时量、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及实验实习记录、学生民主测评、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值班人员的查堂记录;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3)、作业(5分)

内容: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是否按时批改;是否按时到班辅导;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是否及时送教务处检查。

考核方法:查阅学生作业和教务处月查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无0分。 (4)、制卷阅卷(5分)

内容:是否及时、认真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失职现象;阅卷是否及时;分数能否及时上报;评讲是否认真及时,学生学分报表是否及时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记录;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分数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 (5)、辅导(5分)

内容:是否按时辅导、是否不迟到不早退、是否不调课、是否空堂,是否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记录、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班务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迟到早退3次扣1分,旷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学实绩方面(25分)

内容: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的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成绩的名次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予相应考核分。

考试: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及技能证书通过率,实习任务的完成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和学分统计表。

(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或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 考试:

(3)考查科、技能科根据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实验实习

完成率和学生的满意率,最后确定综合名次。

(4)原则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5)各种比赛、竞赛情况。 得分:

(1)(综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导学生、辅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或发表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和个人论文刊物级别质量论文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3)指导兴趣小组:有计划、有活动记录和教案。坚持经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况加分:

①、规程落实好,创造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德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名次的班级,每次每项给班主任加0.5分。

②、学生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生、优秀队员、班干或受到上级表彰,给班主任加0.5分。

③、学生在社会上表现优秀,给校集体争光,给班主任加0.5分。 ④、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好,学期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伤害事故的班级给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减分,满分5分)

①、评为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等加分。校、县、市、省各为1、2、3、5分,省级以上加10分。

②、被评为优秀教研组组长,加1分。

③、承担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次加0.2分。

④、有课题报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师按等级加分。(同本条①项) (6)、先进个人表彰(只加分,满分10分)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标准加分:受到县、市、省、国家表彰的:

部门表彰分别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绩突出,圆满或超额完招生任务的教师,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学校检查评比、班级量化考核不达标,给班主任扣2分,任课教师扣1分。

②、班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积计算。 ③、辍学率超过5%的班级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④、拒不参加学校举办各种活动的班级,每次每项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学生出勤率达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积计算;

(五)学生评教(20分)

考评项目: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工作质量。考试考核方法: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六)教研组(同行)考评(10分)

考评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试:

考核方法: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研组平时教研活动记录及成员表现,在组内同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

得分:将教研组考评(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1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大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等级者,学校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考核倒数5名者,

列入末尾淘汰备选。对连续两学期考核倒数5名者,实行转岗待聘,因不适应职业教育,建议个人申请调离。

第六条组织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在学校党总支、校长室领导下,由各部门分项负责。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9

1、教职工的年终奖与学年工作量挂钩,满超工作量者全额发放,工作量不足的参照工作量系数发放。

2、职工的年终奖按专任教师的80%发放。

3、专任教师男55周岁,女50周岁,职工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上者,工作量不足的不影响年终奖。

4、病事假达到一定天数的扣发年终奖 ①病假(全年累计)

10天以内不扣,11-20天扣80元,21-30天扣200元,1-2月扣360元,2-3月扣560元,3-4月扣800元,超过4个月不发放年终奖。

②事假(分段计扣)

第1-10天,每天扣10元;第11-20天,每天扣15元;21-30天,每天扣20元;31-40天,每天扣25元;41天以上不发放年终奖。

5、借出人员及学校内部承包人员不发年终奖。借进人员参照同等人员发放。

6、上半年退休人员发放50%,下半年退休人员全额发放。暑假前调出人员发50%,暑假后新进人员发50%。

7、辞职、辞退人员不发。

8、特殊情况由秘书室提请校长室具体解决。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0

根据怀柔区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方案。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镇教委上班人员和中心幼儿园上班人员),从20xx的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实施绩效工资后工资总额的构成: 年工资总额基本工资 保留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 基础津贴

奖励性绩效工资农村教师补 骨干教师补 综合性补 节日补贴(四个节) 学年奖 四、基本工资:

在原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基础上提高10%。 五、保留的津贴补贴:

冬季取暖补、独生子女补、公有住房提租补,教龄津贴,其它各项补贴都予以取消。

六、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1、岗位津贴:学校按教职工人均852元核定总额,参照三类岗位津贴表标准,根据余亏全体人员上下均等调整发放。

以20xx年12月252人为基数测算,其中:技术岗位的五、六、七级为1035元/月;八、九、十级为900元/月;十一、十二、十三级为770元/月;见习期为590元/月。管理岗的六级为1035元/月。工勤岗的三级为770元/月;四、五、普通工为670元/月。

2、基础津贴:学校按教职工人均1165元核定总额,分两档按月发放,第一档为教学岗位和现任副主任级以上干部(不含享受干部待遇的职员),第二档为职勤岗位及其他人员。第一档高于第二档50元(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档至少高于第二档50元)。此基础津贴不含中心园和镇政府上班人员,两单位分配方案自定。中心小学审批备案。第一档人员月人均1168元;第二档人员月人均1118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农村教师补贴:平原教师每月100元(我校含张小、郭小、东四小学上班人员);五小、中心园、镇政府上班人员无此补贴。

2、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3000元/年;市骨干教师及区学科带头人2000元/年;区骨干1000元/年,对考核合格者,于每年7月一次性发放。

3、综合性补贴:

区教委文件原引:“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职工月人均679元的核定总额,结合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果、考勤情况、苦脏累险程度和加值班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法。其中包括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200元。内退人员为本单位月人均综合性补贴的80%。正校级领导的综合性补贴不高于学校满工作量与班主任津贴之和的1.3倍。

学校实施办法:

原则是依照学校原校内结构工资方案和岗位聘任制方案;参照城区小学研讨标准;本次不做大调整,20xx——20xx学年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规范的相关方案。

①怀柔镇中心幼儿园、怀柔镇教委上班人员由本单位自行制定综合性补贴实施方案,经校务委员会审批备案。

②学校教学岗工作量的界定与津贴: a、标准工作量岗位津贴600元。

b、五小、张小实行语数分科教学。凡教一个班语文并任班主任工作的为一个满工作量(含课外活动课和健康教育课)并加班主任津贴。即600元加200元,共800元。原则上教两个平行班数学的为一个满工作量(含数学实践活动课),但特殊情况,如:五小六年级数学教师任一

个班教学并带一个学困生提高班加副班主任,或特殊情况教单班数学并带年级学困生提高班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郭小、东四包教一个班语文、数学并任班主任工作(含课外活动课和健康教育课)的为一个满工作量加班主任津贴。即600元加200元,共800元。

c、英语为主学科,任课满12节并加一个兴趣小组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

d、体育任课15节加带操、带一个训练队以及器材管理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音乐任课15节,带一个音乐训练队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

e、其它科任学科任课16节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 f、英语、体育、音乐及其它各科任学科(含带兴趣小组),不足或超满工作量的,每一课时增减30元。

②领导干部津贴:

a、校级正职960元(含正校级调查员)(相当于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津贴加班主任津贴的1.2倍)。

b、校级副职880元(含工会主席及五小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张小教导主任享受相应待遇者)。

c、正主任级840元(含少先总队辅导员及五小负责安全主任、张小一名副主任享受相应待遇者)。

d、副主任级800元(含教研员、会计、出纳、五小教务干事、五小政教干事享受相应待遇者)。

③职勤人员津贴:

a、办公室干事、伙管员、电教网络管理人员、档案员、安全员、文印员、校医、五小总务、图书管理员为一级职勤岗位,津贴590元。

b、司机、张小总务为二级职勤岗位,津贴580元。 c、门卫、清洁工、炊事员为三级职勤岗位,津贴570元。 ④其它工作津贴、奖励津贴:

满工作量之外,代课费每节5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五小、张小的课后班,按班级学生人数,每生3元计算。(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东四、郭小的课后班每班60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现任副班主任津贴10元。下学年,每班都须配备以数学、英语为主的科任教师为副班主任,在制定相关职责并完成职责情况下,补贴50元。

五小年级组长、镇级大教研组长补贴50元,数学学科教研组长、各分校教研组长补贴40元。

完小网管电教人员,张小为0.2个工作量(120)元,郭小、东四为0.1个工作量(60元)。

自然仪器管理员:五小大实验室,张小实验室各30元,五小小实验室、东四和郭小实验室各20元)

东四、郭小总务为0.5个工作量(300元)。

张小少先队辅导员计0.5个工作量(300元);东四、郭小少先队辅导员计0.2个工作量(120元)。

张小卫生管理员计0.5个工作量(300元),东四、郭小卫生管理员计0.2个工作量(120元)。

图书、报刊、档案管理人员:张小计0.4个工作量(240元)东四、郭小计0.2个工作量(120元)

张小勤杂工计0.5个工作量(300元)。

伙食管理员:张小、郭小100元补贴,东四50元补贴。 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每学期末一次性补贴50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值勤教师每天补贴10元、加班每天补贴20元、值班每天白天补贴15元、昼夜补贴40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各项奖励津贴:继续执行学校现行的“奖惩条例”中的奖励额度(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市、区、镇级骨干教师,按年800元、500元、300元补贴,经考核合格,7月份一次性发放。

⑤综合性补贴相关说明:

综合性补贴按每学期5个月发放,一学年发放10个月的(2月、8月停发)。停发两个月的分别用于两个学期的课后管理班费、代课费、

加班费、值班费(凡经批准的加班人员和值班干部、教师可享受此补贴),用于集体性奖励(每学期取其300元作为每个学期期末效益奖,分等级发放)。用于“奖惩条例”中应得的奖金(此项奖励津贴学年末一次性发放)。

(三)节日补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各1000元,在每个节日的当日发放。

(四)学年奖:参照公务员督考奖的人均标准,教委结合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的综合评价结果和学校工作实绩,分等发到单位。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适当拉开档次,进行合理分配。说明:学年奖暂按本区20xx年公务员的人均7500元计算,实际发放时按本区当年的公务员的人均数计算。

七、退休人员增加补贴

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全市统一制定,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按退休时职务增加的补贴(见下表);二是按照年龄增加的补贴(见下表);三是节日补贴,参照本区在职教师的节日补贴的发放办法执行。退休人员增加补贴按现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统一执行。

按照退休时职务增加的补贴 职务(岗位)标准(元/月) 行政人员处级170 科级及以下150 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170 中级及以下150 工人150

退职人员每月130元 按照年龄增加的补贴 (含退职人员) 年龄组标准(元/月) 59岁及以下50 60——6455 65——6960

70——7465 75——7970 80岁及以上75

八、相关政策及要求、说明等

(一)基本工资及保留的津贴补贴按现行政策分配,不得提高现有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

(三)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学校党支部审定、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人事科审批。分配结果要在本校公开。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应坚决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区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六)坚持和完善学校内部监督、主管部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学校收入分配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定期财务审计。同时,加强对学校内部分配改革的指导,确保收入分配分开、民主、合法、规范。

(七)实行绩效工资后,教职工年人均工资总额将达到62260元,比现在的年人均工资38531元提高23729元。但此次增加工资并非平均都增加一个标准,其中是有差别的,应正确看待。此次实行绩效工资更加规范了工资问题,对个别人有影响的,应正确理解。

九、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书记、校长,校务会成员、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为组员,负责本次绩效工资的落实工作,本着依法依章办事,科学民主规范,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可持续发

展的指导思想,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十、时间安排:

09.11.24区教委布置相关工作。

09.11.25学校校务扩大会传达区教委文件,并传达相关精神。 09.11.25——1130,学校制定实施方案。

09.12.1——12.3学校进行干部、教师讨论、教代会通过方案。 09.12.4上报方案,审批。 09.12.10前上报相关工资表等。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7月)、下半年(8-12月)两次考核造册。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30分、工作量1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师德(10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共十项内容,每项2分.

2、考勤(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 、事假1天扣1分(扣50元)、矿工1天扣3分(扣100元),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3、工作量(1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三)不享受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非教学工作的不享受 绩效工资 。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 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3、有病或特殊情况不能顶岗用本人绩效工资的部分或全部用于雇佣人员工资。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2

一、考核对象:

团西二小现任具体学科教学岗位的专业任课教师。 二、考核时间范围:

每年的春学期开始至当年的秋学期结束。 三、考核细则:

(一)业务素质(10%)

本科学历记6分,专科记4分,中师记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课题和论文)的“学科带头人”省、市、县级分别记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记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的减半记分。当年新增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另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二)计划的制订与总结(5%)

每学期计划总结各记2 .5分,各类学科计划、小结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学期分别计算,对应学期计划或总结分数扣完为止。

(三)备课20%

集体备课计8分,每学期4分。材料不符合学校统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时上传学校网站的-0.1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个案备课计12分,每学期6分。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备课材料质量较差被点名通报的-0.4分/次,备课节次不足的-0.2分/课时,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四)上课25%

为他人代岗但实际未到岗的-0.5分/次,代岗而未按时到岗、上课不备课或备课与上课明显不符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0.4分/例,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或不按教导处课表上课的-0.2分/例,上课迟到、拒绝学生听课、因教师责任造成的学生上课不全且无严重后果的(有严重后果的另外处罚)、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接听电话-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听课被评为差课的-0.5分/次,总扣分不超过10分

(五)作业与辅导20%

作业辅导每学期各记10分,布置学生书面完成的作业有连续未批阅或错批的-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作业质量较差或批阅不符合学校要求的-0.2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六)考查与评价4%

每学期考查各记2分,未按学校要求完成期末学情调研或考查任务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的、统一阅卷中积分错误或错批的-0.1分/例,考核学期内分数扣完为止。

(七)学习教研16%

教师参与集中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记0.1分/周,学习无详实记录的减半记分;参与教研组集中活动记0.2分/周,学习无记录的减半记分,不参加活动不得分。

四、考核办法

积分从高到低排名,前十名为优秀级,后十名为合格级,其余为

良好级。每级奖金相差250元。 高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持续稳步发展,根据《海南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定量和定性等多个评价主体,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校的绩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评范围

全县公立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考评内容

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包括:办学方向、内部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等。

四、考评时间 每年6—7月份进行。 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屯昌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孙成银(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蒙运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俊洁(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公宝(县教育局局长) 卢晓莉(县人劳保局副局长) 王莲(县财政局副局长)

曾令亲(县监察局执法工作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评专门工作小组,吴公宝兼任办公室主

任。考评专门工作小组由吴公宝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卓荣、刘宏晖、王雄富任副组长,成员从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劳局、财政局、监察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

六、考评程序

(一)考评准备。各学校要进行全面动员,对照考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撰写学年度工作报告。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学校校长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对学校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然后全校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校长在述职后自评打分,对照《校长自评分数表》逐项说明自评分数情况。

(三)社会测评。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社区领导、社区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12名,听取学校工作述职,结合平时对学校工作的了解进行考评。

(四)查验。考评组在认真“听”述职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采取“看”、“查”、“问”等方式,深入接触有关人员,对被考评学校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评议准确、保证质量,达到发扬成绩、改进工作的目的。

(五)评分并定等次。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组满分为80分,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社会测评满分为10分,三个考评综合之和即为学校的考评得分。全县各学校按中学和小学分三个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学校考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写考评报告。由考评组撰写考评材料,内容包括该校及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考评等次等。考评报告经考评组初审后报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学校考评等次。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学校绩效工资和对学校领导使用、调整和晋升的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考评小组应由若干正直、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了解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观实施考评工作。

(三)引导学校教职工正确对待考评,以考评促进学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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