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民事案件律师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件收费,每件2000-10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则根据标的额比例分段收费,标的额越高,收费比例越低。
法律分析
重庆民事案件律师费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律师费采用计件收费方式,每件收取2000-10000元;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律师费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含10万元)收取2000-10000元,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取4%、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取3%、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取2%、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取1%、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5%。
法律依据
《关于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30000元。
(二)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阶段,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同时酌减收费。
(五)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确定收费标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由市司法局另行制定。
第二条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一审阶段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10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10万元下的(含10万)2000—10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4?%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3?%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2?%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1?%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二)二审、申诉、再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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