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夫妻分居两年就能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被法院判决离婚,无论分居多久都存在婚姻关系,都不算离婚。就是分居两年起诉离婚的,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只有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两年时间的,法院调解无效才会判决离婚。
如果双方因为工作、学习等等非感情不和的原因分居的,分居多久都不能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志,不能认定感情破裂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一、分居不满两年,可否认定感情破裂
可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在此所指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用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分居两年只是判决离婚的其中之一的理由,而并不是必要的条件。
二、起诉离婚是否一定判离
起诉离婚不一定判决离婚。根据法律规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只有法院调解无效,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如果关系尚未破裂或者能够调解和解,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双方可以在分居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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