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对于交警现场开具罚单且让驾驶人签收的,该处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超过期限就会自动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3%比例收取,上限不超过罚款。如果处分12分且未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的,会被吊销驾驶证。
(二)、对于已打印处理单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好,否则处罚同上措施。
(三)、电子警察记录违章行为。由于电子警察记录是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车辆违法行为,该行为属于人驾驶人签收,所以为无固定期限处理,只需要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就好。
一、违章处理流程
(一)准备好材料:
(1)被电子眼拍照,只需拿行驶证;
(2)超速违章,带齐身份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
(3)贴条违章的,要带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
(二)到交警大队核查,准备好材料后,去车管所查一下是不是真的违章了,看看照片,然后填写确认书。
(三)缴纳罚款,拿着确认书到所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其中所指定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的。
异地办理的话,要在违章的当地交警大队处理违章那个,其中一个可以去办理,另外一个就是托朋友办理,只需把相关资料寄过去即可。
二、车辆违章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四章第十八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十九条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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