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转为治安案件的程序及要求,包括书面请示上级批准并提交案卷资料;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请示后补报;治安行政处罚只需简要情况,不需要笔录。刑事案件移送法院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需报检察机关批准,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延长期限的拘留为37天,需检察院核准。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并需送达被拘留人。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怎么转治安案件
刑事案件转治安处罚的流程刑事转治安处罚的程序:请示上级批准,应该是以书面的请示文件报送审批,同时要把该具体案件的全部卷宗资料交给上级机关作为审批的依据。而不是简单的电话请示。但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先用电话口头请示然后补报请示和案卷,只要上级机关追认,也是可以的。一般的治安行政处罚在内网上也是只有简要情况,不会有笔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治安拘留并处千元以上罚款的决定权就是公安局自己,以公安局的名义做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而不是派出所做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经报公安局批准后执行。实践中派出所对本辖区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经过调查认为需要处以警告、五百元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将全案移送其主管公安局,由公安局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二、刑事案件多久到法院
对于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到法院,案件重大复杂的,还会根据情况延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刑事案件拘留一般多少天
刑事案件拘留的天数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可以转为治安案件,但需按程序请示上级批准,并提交案卷资料作为审批依据。对于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到达法院,重大复杂案件可能延长。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可延长至37天,拘留需经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并出示拘留证。以上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简要总结。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节 受 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三章 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第三百八十一条 需要通过国际刑事警察组织查找或者缉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查询资料、调查取证的,应当提出申请层报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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