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本人工资;单位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百分之七十五本人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补足差额;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护理费根据自理能力等级支付,标准为50%、40%或3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的是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七十五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拓展延伸
陕西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及赔偿等级划分
陕西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及赔偿等级划分是指在陕西省范围内,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套保险机制。根据陕西省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工伤保险分为轻伤、重伤和特别重伤三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费等,以及一定程度的康复和职业培训等服务。陕西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并为受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经济和医疗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结语
陕西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不同等级的伤残,工伤保险提供了相应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费等,并提供康复和职业培训等服务。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受伤劳动者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和医疗支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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