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派首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铅羡陪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槐蠢》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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