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引起保险纠纷的主要原因如下:
1、保险公司缺乏诚信,事故发生后不予赔偿;
2、保险理赔审查过严,手续繁琐,设置各种条件限制;
3、理赔人员缺乏业务知识,导致保险赔偿不及时。
4、保险公司不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送达保险条款文本;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缺乏解释,导致法律理解和适用存在较大差异;
6、司法人员的司法观念存在差异,导致执法规模不统一;
7、非法经营保险代理人是造成保险合同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