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为物业公司对小区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进行的集中起诉,因而往往是集中爆发的系列案,少则几十件,多则几十件同时立案。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采取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方式进行,以保证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程序的公开公正和裁判标准的统一。
一、物业费支付令
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也是物业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障。但很多小区的物业费缴交率不高已经成为困扰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的一个怪圈,一方面小区业主以物业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另一方面物业公司由于收不到物业费只能降低物业服务标准,甚至退出小区,导致双输的结果。
一般在物业费欠缴的情况下,都是按先催后诉的程序处理。由于一般欠缴的业主数量大,金额小,法院立案诉讼程序长等原因,导致物业公司一般不愿意走诉讼程序。那么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呢,其实是有的。在一些地方的物业公司就通过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二、房屋纠纷引起的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房屋纠纷引起的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物业公司有责任的情况之下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法院物业纠纷集中调解规定是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可以集中的进行调解。物业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可以按照物业管理法规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处理,《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三、业主不交物业费算违法吗
法律没有规定不交物业费违法,可能构成合同违约,收取滞纳金。物业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费用。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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