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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最怕什么举报?

2024-05-16 来源:好兔宠物网

法律分析:

1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3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4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5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7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8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9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10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1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12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1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14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15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16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1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18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十三条 规定的纪检监察机关不受理这些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受理下列事项: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于第一项和第二项,如果在信中有反映,我们会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如果是通过拜访、打电话、网络举报等方式反映。我们会告诉应急人员直接向主管部门或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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