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以,已经成家没有独立住房的子女,是可以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递交原址分离申请书,通过了户口就可以在原住址的基础上,分离出属于单独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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