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传票、法院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给对方30天左右的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现行法律,法院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一个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还要重新要经上述阶段。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对方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该上诉审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一般一审时若无明显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且对方不到庭,法院无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关事实真相,因此,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开庭后一个半月左右法院会出判决书,出判决后,对方可能会不来拿判决,法院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公告送达后6个月后,提起离婚一方可以第二次起诉,若对方拖时间,会再走第一次所有的程序,等程序走完后,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当然其中也会有变数,如女方怀孕或残疾、重伤等无法预料的事件),一审判决离婚后,对方可以对一审判决起诉,起诉后二审法院会在二三个月确定是否判决离婚,一般若一审判决已判决离婚,二审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基本完成。
一、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
1、起诉立案
如果面临离婚问题,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必须走单方面离婚的程序,单方面离婚是指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方式,出了协议离婚之外,只能走法院判决离婚了。起诉立案是起诉离婚的第一个步骤。
2、法院收案调解
当到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之后,法院会审查准备的材料是否完备,如果不完备,那么需要另外补充材料,如果自己的材料齐全,那么法院会收下自己的所有材料,但是不会收取诉讼费,而是给自己一个调解案号,根据法律规定,调解是离婚案件必须经历的程序,所有的离婚案件都要先调解,调解时间一般是2个月为限,如果2个月内调解不好,那么直接进入下一个程序。
3、开庭审理
当调解不成,法院会正式立案,出具诉讼案号,然后通知自己缴纳诉讼费,一般上海法院离婚诉讼费用为200元,超过20万的财产部分要加收诉讼费。然后1个月左右,法院会安排开庭,在开庭中,法院要求双方举证,质证,发表意见等程序,查明这个案件的事实。
4、判决上诉
开庭完毕一个月左右,法院会出具判决书,判决是否准予夫妻双方离婚,如果自己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内上述到法院,上诉法院会再次立案,开庭,判决,然后终结。
5、执行
如果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例如房产更名办理,车辆过户办理等情形,如果对方不配合,法院可以强制办理执行过户手续,也可以拍卖房产来执行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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