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开发商建设出售房屋所应具备的行政许可不具备的,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其退房退款。此外如果因不可抗力、开发商无法按期交付房屋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其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房屋质量问题解除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的质量问题,购房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但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二、购房合同有哪些终止条件
购房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1、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在交付日期到来之前,如果开发商明确表示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或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买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退房;
2、开发商擅自抵押已售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终止合同;
3、一房二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经许可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并终止合同。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许可证的事实或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开发商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安置房屋拆迁补偿的事实的,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
5、房屋不符合要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的,经检验确实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防水、电气、管道等。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处理方式不明确的,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和利息;
6、开发商延迟履行主要义务。如果开发商在交付期满后三个月内未履行合理期限,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一年以上,因卖方原因无法登记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7、合同中明确约定退房有明确约定的。在标准购房合同中,有协议条款。签订合同时,双方有权要求买受人退房的明确条款的,可以按照本条款的要求解除合同;
8、双方协商一致。
三、开发商违规交房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吗
开发商违规交房业主是可以拒绝收房的。业主在以下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2、未取得竣工验收存案表的;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实的;4、开发商无端比原合同商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分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商定的配套环境的;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8、合同没有商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划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分歧格的;10、房屋质量题目严峻影响正常栖身使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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