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之前的离婚证没有用。
因为离婚的行为证明夫妻关系已经消灭了。再次结婚的,属于确定新的婚姻关系。对于办理婚姻关系的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
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当事人可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凭《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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