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的税款一般会退回给纳税人的银行账户。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
退税要遵守一定的程序:
1、通过金库办理退税。对于税法规定范围内允许办理的退税,应由纳税人向原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原征收机关审核并报请上级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纳税人持“收入退还书”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理退税手续;
2、基层税务所办理的退税,可以经原征收税务所所氏审查批准后,在自收税款中退还;
3、对于票证审核过程种发现的多征税款,纳税人可凭审核通知退税,而不另作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期限;一般从缴纳之日起一个月内为限,逾期申请退税者,税务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已经批准的退税,自批准通知书到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逾期不再办理退税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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