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遗产继承顺序按照法定继承的,具体如下:
1、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约定的顺序继承。
下列遗产可以继承: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盒。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 、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
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 ,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