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应按下列步骤来进行: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5、完成清算工作;
6、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制作清算报告;
8、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公司解散程序
公司解散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有限公司的解散程序,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组,然后通知债权人,再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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