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2天是不能离婚的。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离婚冷静期经过三十日之后,当事人才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登记机关,提出颁发离婚证的申请。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直接走协议离婚的程序,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来解决。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签署了离婚协议,还可以修改吗?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简单说,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要没有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尚未在民政局备案的情况下,都是可以修改的。因为在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是涉及到离婚问题的话,首先双方是协商解决,如果能协议离婚,那么肯定是要经历离婚冷静期的,但是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话,也没有关系,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走诉讼离婚的程序也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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