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欠银行的贷款,不影响夫妻离婚。对于银行贷款的清偿,应当首先确定贷款的用途以及性质。确定贷款归属于双方还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该笔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活动,那么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债务。属于双方债务的,仍然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双方共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个人财产予以清偿。双方也可以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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