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按税前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一般比例为2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社保基数增加,不一定工资也相应增加社保基数是按照上年的平均工资定出的,而每个单位的工资是由各单位定的,如果单位的工资高于社保的基数,就要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如果单位工资低于交费基数,就要按交费基数缴纳社保。
缴纳社保所需要的材料为: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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