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超载百分之十的处罚如下: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二、罚款如下: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4、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货车超载处罚新标准是怎样的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3、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5、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6、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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