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被侵权的处理方式如下:
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对其进行处罚;
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向法院起诉维权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1、收集证据、核查事实。证据主要是物证和书证。
(1)物证上主要是侵权产品。侵权产品是十分重要的证据,而且它的取得也并不困难;
(2)书证一般应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其一,证明专利权人有专利权,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实施许可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书等;
其二,证明侵权方实施了侵权行为,如: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销售发票或销售产品说明书,技术对比文件等等。
2、侵权警告。通过收集证据、核查事实,认为侵权成立的情况下,可以在提起专利诉讼前向侵权方发侵权警告。
侵权警告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
(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
(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3、起诉时机的选择。实践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往往一发现有侵权行为出现,便立即提起侵权诉讼,而在诉讼中又常常因为证据不足,或自己的专利不具备专利性,或对方根本不侵权,给自己造成被动以至酿成更大损失。因此,起诉一定要慎重,要选择好时机。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只要在这两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即可,并不都是越早越好。
二、发明专利侵权认定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下:
1、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完全相同;
2、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不完全相同。
总之,发明专利被侵权时可采取自行和解,申请调解以及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权。对于出现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属于假冒专利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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