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兵役登记了不一定要当兵入伍。兵役登记和当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国家进行兵役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统计适龄兵源数量,男性公民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就必须进行兵役登记,但兵役登记不代表要去当兵。
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所以,对于登记了兵役的人并不是就得去当兵,但是要想当兵就得先进行登记。根据一些流程比如体检、政审等等全部合格之后,才能得到入伍通知书,那个时候才是去当兵。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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