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的法律风险防范是程序上的风险和实体风险。程序风险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
1、未按期索赔。如果合同约定逾期无权索赔,那么超期提出的索赔将使责任方得以免责;
2、在就索赔事实发生争议后,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提出主张,致使该主张因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丧失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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