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二)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三)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一、领结婚证有哪些条件?
领结婚证的条件有:
1、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干涉他人;
2、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
3、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二、如何证明婚姻关系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有这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因此有这几种情形都可以证明婚姻无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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