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型产业用地(M0)是指为适应传统工业向新技术、协同生产空间、组合生产空间及总部经济、2.5产业等转型升级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类。即在工业用地(M类)中增加新型产业用地(M0),是指: 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
法律依据:
《工业用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第二条 配套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或者有些城市规定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新的M0用地政策下,产业用途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配套办公研发等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配套住宅的建筑面积不得高于20%,但仅能出售给入驻企业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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