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管是大型的国有企业还是小型的国有企业,他们的利润都是先要上交给国家的,国家在根据相关政策划拨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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