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换驾照可以别人代换。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中有关规定,委托他人代理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的,需提交以下资料:1、驾驶证持有人签名的书面委托授权书;2、驾驶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驾驶证持有人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背面粘发票);4、驾驶证原件;5、驾驶证本人三张一寸驾驶证专用彩照及驾驶证照片检测回执;6、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五十八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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