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一种有效的债权凭证,可以用于起诉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然而,仅凭借条并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起诉必须满足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因此,在起诉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事实和因素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法律分析
欠钱有借条能否要回来,具体如下:
1、可以要回借款。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书面凭证,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持借条或者欠条在诉讼时效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法院经查证,借条是真实有效的,就会判债务人偿还债务;
2、但是只有借条是不能证明成立了借贷关系的,还需要其他证据佐证借款事实。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借条生效的基本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有出借行为。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借条是一种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可以用于日常生活和商业管理。债权人可以依法持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然而,仅凭借条不能单独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还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人民法院会结合多种事实和因素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起诉时,必须满足具体条件,包括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管辖的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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