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正常的买卖行为,则应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对法院查封房产提出异议。如果购房款仍然可以挽回,则可跟卖方协商退款;如果购房款无法挽回,则要求法院支持正常买卖行为,剩余房款可配合法院查封。
一、被起诉后房子能过户吗
如果没有冻结房子的话,也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是可以正常过户的。房产过户的先决条件:房产没有抵押;房产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只要没有以上两种情况,就可以正常过户,没有任何人有权能限制。如果过户时有人向法院申请查封房产,那就过不成了。所以过户一定要快。
二、二手房房款收据一定要有吗
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买房人支付了房款,出卖人却没有打收条,只是在合同上房款的位置画押了。需要分情况考虑:第一种情况:如果买房人支付购房款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因存在银行流水记录,即使出卖人没有打收条,也没问题。银行流水是完全可以证明买房人支付房款的事实。第二种情况:如果买房人支付房款是通过现金支付的,首先要看在合同上是如何记载的,比如记载有:今收到购房款多少元,签字、日期,并按手印,如果这样记载,也可以直接证明支付房款的事实。如果只是在合同中原来记载房款支付时间条款上画押,并不能证明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还需要其他证据佐证。比如:视频监控,谈话录音,在场证人等间接证据佐证支付购房款的事实。
三、诉讼期间抵押房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诉讼期间如果抵押的房产产权明确,没有被法院查封,且抵押的目的不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则抵押行为无效;反之如果房产产权不明;或者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了;又或者抵押人抵押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则抵押行为无效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抵押人的抵押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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