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
1、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一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毒有害食品如果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犯罪情节严重,法院会在5~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内判刑,有毒有害食品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一审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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