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 (三)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因此,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 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劳动者如在治疗完成后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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