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打电话到本人所就诊的医院财务部门,说明情况,咨询如何补打,需要就诊时的那些材料。一般包括就诊缴费记录、出院小结,报销单位的证明,看病时用的磁卡和医疗记录本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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