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可以网上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无犯罪前科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当事人可以直接凭个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当事人也可以到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由相关负责人盖章签字,然后向社区民警报到并签字盖章即可。
办跨省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在户藉地派出所。无犯罪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依法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可以委托他人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代开。办理的具体事宜可以先打电话到当地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咨询。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是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事处开出的证明文件。一个人一旦有犯罪记录,其入学、就业、出国、信用等都会受到限制。所以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流程如下:
1、首先准备好身份证原件。
2、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无单位的带身份证到村委会或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3、到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民警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看是否有不良记录。查看完毕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派出所留底一份。
4、到镇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镇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5、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区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区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八十五条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没有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解封。
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一)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第四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封存的具体程序参照本规则第四百八十三条至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七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需要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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