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需要的手续包括:
1、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协议;
2、办理赠与公证;
3、依据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4、登记后交付房屋。
一、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流程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法律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遗赠证明及赠与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协议,赠与人将原房屋产权证交付受赠人的,根据法律规定,也应当认为产权已经交付,赠与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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