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已经分娩了的女性,则需要单位提供《宁波市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代收据》以及《宁波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而个人则需要准备: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医疗费用原始凭据、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明细费用清单、职工本人银行结算户存折复印件等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