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范围内。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不管是适用哪个顺序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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